隨著每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婚約中,也有一個基督徒的離婚選項。如果事實上,二十一世紀已離婚到一個新水平。這種“現代”的態度是在舊約和新約聖經的教導離婚相去甚遠。對於基督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離婚不應該,甚至是一個要考慮的問題,但它無疑已經成為一體。 根據定義,離婚是“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 ”然而,現代的婚姻,離婚基督教可以簡單地定義為方便在1948年,哈佛大學的社會學家索羅金Pitirim A.注意到一個變化,甚至是美國社會解體。他的發現,他寫道: 一個文盲的社會生存,但不能徹底反社會社會。直到最近,家庭是社會化的原則,學校為新生人類的動物,使他們適應社會生活。目前這一重要使命由家庭越來越少。 索羅金的關注是什麼,他認為是一個令人震驚的變化,美國離婚率內觸發。他曾見過離婚率上升10於1910年,於1948年1 4 1 的離婚率上升,從10%到25%在剛剛38年。這是一個150%的增長。假設,離婚率已趨於穩定,這將是很好,但事實並非如此。 1970年, 2分,或40 %的婚姻以離婚告終。 1973年已經增長到50%的婚姻以離婚收場。在1910年至1973年的63年以來,離婚已經看到了400%的同比增長。現在,在二十一世紀,婚姻分手是一種流行病。幾個人,包括所涉及的兒童,沒有持久的傷痕,離婚。

離婚是今天這麼多的共同的社會地位,甚至土地的法律提供了各種理由離婚的法律。遭CLINIQUE 倩碧 保濕晚安面膜組受身體和精神上的虐待和通姦離婚的原因都是合法的。事實上,它是在我們的國家並不少見准予離婚沒有任何理由。通過社會是無過錯離婚的理由不再配偶必須證明,一直致力於婚姻錯了。

不同於北美社會,基督教“聖經”已經採取了明確的立場離婚。在聖經中的婚姻是神聖的理想顯然是一個終身的債券團結的丈夫和妻子在“一體”的關係(創2:24 ;太19:5 ) 。 婚姻是一個成立由上帝和聖潔的條件不被溶解在人類的意志(太19:6) 。事實上,婚姻關係得罪神分離。先知瑪拉基表示,他寫道: “讓與他年輕時的妻子沒有詭詐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他痛恨離婚,它涵蓋了一個人的服裝與暴力” (瑪2:15-16 ) 摩西律法似乎讓一個男人與妻子離婚,在他的眼裡,當她發現“沒有什麼好感,因為他已經發現了一些在她的污穢” (申24:1 ) 。這部法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丈夫再次把她後,她已經嫁給了另一個男人, “一個可憎的前主” (申24:4 ) 。此法的目的不是為了鼓勵離婚,而是為了阻止它。一份公開文件,被稱為“離婚證書”授予的女人。這允許她再婚的權利沒有民事或宗教的制裁。猶太人在舊約中,離婚不能私下作出的鑲嵌法呼籲某些類型的“污穢的嚴厲處罰。 ”女人用石頭砸死通姦進行死刑。誰相信一個人,他的妻子是不是處女,當他娶了她可以有她的判斷城市的長老。如果他們發現她有罪,她可能被置於死地(申22:13-21 ) 。

即使一個人被允許他的YKS-超值小法式客廳組(含沙發、電視櫃、茶几、腳椅)妻子離婚,妻子不允許丈夫離婚任何理由。合法妻子被綁定到她的丈夫,只要他們都住或直至他與她離婚(林前7:39) 。 在耶穌的時代,關於離婚的理由有很多混亂。即使拉比,沙麥和希勒爾,不能同意什麼構成的“污穢”申命記24:1.7

追隨者拉比沙麥覺得通姦,或任何道德拖欠女人,是唯一的理由離婚。這些誰跟著拉比希勒爾的是更自由和公認的原因很多,包括諸如烹飪不佳。 福音創紀錄的四個陳述耶穌有關基督教離婚。在這些報表中的兩個,耶穌允許離婚,通姦的情況下。耶穌的意見的情況,該名女子和她的新丈夫在馬太5:32 。他說, “誰淫亂以外的任何理由休妻使她姦淫;無論誰娶了一個女人,誰是離婚也是犯姦淫了。 ” 在另一份聲明中,耶穌的男子描述的位置誰與他的妻子離婚。耶穌雖然這兩種說法, “若不是為淫亂人若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了;誰娶她誰是離婚的,也是犯姦淫了” (太19:9 ) 似乎允許基督教離婚,因為不忠,其他兩個報表由耶穌似乎沒有規定離婚(馬可福音10:11-12 ;路加福音16:18 ) 在這兩個不同的報表耶穌,人們有理由懷疑耶穌關於離婚的,而且,基督教離婚的意圖是什麼。馬克和路加耶穌的語句在談話中作了法利賽人的鑲嵌法。 法利賽人認為,離婚被允許其他理由比通姦(申24:1-4 ) 。這些陳述中耶穌的要點是,離婚是違背上帝的結婚計劃,絕不應掉以輕心。即使摩西不允許離婚,這是一個例外,因為根據法律授予幫寶適特級棉柔新生禮盒(S62片 M56片 濕巾補充裝56片x2)他們的“硬度”的心(馬可福音10:5) .9即使沒有離婚的夫妻性不忠給對方,他們會在神的姦淫視線,如果他們結婚的其他合作夥伴。 允許離婚的原因“不道德”,或非法性交,耶穌的看法是一個人通過創建性聯盟以外的人,他的婚姻溶解婚姻伴侶。通姦違反了神聖的“統一性”上帝打算時,他團結亞當和夏娃的第一次婚姻關係(創2:18-25 ) 基督教通姦為由離婚似乎釋放無辜的合作夥伴,沒有罪惡感再婚(太19:9 ) 。然而,這有時會質疑。雖然耶穌允許離婚通姦,他並不需要它。相反,耶穌堅持認為,離婚破壞神的計劃結婚,離開開放悔改和寬恕。 保羅基本上是與耶穌的教導婚姻和基督教離婚協議。然而,保羅被迫對付新情況,涉及兩個信徒,信徒和非信徒之間的離婚。對於兩個信徒,保羅勸勉他們跟隨主的教導,並不甘心。在任何情況下將被允許再次結婚(林前7:10-11 ) 1林前7:15 ,保羅說,一個基督徒的隊友已經放棄了婚姻應該是免費的去通過與離婚。保羅說,“如果不信的離開,讓他離開,一個弟弟或妹妹是不是在這種情況下的束縛下。”許多學者認為, “不被捆綁”的意思是一個廢棄的基督教配偶可能會從離婚到再婚。然而,其他學者不同意這種解釋。有史以來情況而定,保羅仍然鼓勵信徒婚姻的維繫,希望保羅,基督教離婚的時間以來,不信的合作夥伴可能會被保存(林前7:16) 。 已成為盡可能多的“病” ,因為它是為那些誰願意住不敬虔的生活。事實上,在基督教界,是一種態度耀星數位 Star Eye M868 夜視進化版 720P大光圈行車記錄器,信徒合理化離婚,說他們“嫁錯人” ,因此神的旨意。這種類型的思想,不僅限制了神,它也忽略了聖經明確教導的問候婚約。 神不犯錯誤。當一個信徒說自己嫁錯了人,這是限制神。神能,並願意把壞的婚姻進入一個健康的。聖經清楚地強調婚姻的神聖性。 中明確的職權,這在整個聖經的原則是明確的。從創世紀(前書2:24)通過耶穌(太19:4-6 )和保羅(弗5:31)的教導,強調承諾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承諾是一個盟約,必須不被打破,而這兩個成員的生活,即使他們認為自己可能已經犯了一個錯誤。 婚姻是由上帝的時候,他宣布, “這是不是好男人應該獨處,我必使他的幫手與他“ (創2:18 ) 。出於這個原因,上帝造出一個女人,領她到亞當。在看到女人,亞當驚呼, “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完全是人” (創2:23) 。這段話強調的真理: “一個人要離開他的父親和母親,並加入到他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 (創2:24 ) 。這是上帝的願望對於一個人來說是一個妻子的丈夫和婚姻是永久性的。 在二十一世紀,基督教離婚已經成為一種方便的方式來解除婚約。如果事實上,在現代社會的趨勢已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這種“鬆散”的態度是離婚的教導在聖經中發現相去甚遠。 耶穌指著指出的,基督徒的離婚是違背上帝的結婚計劃,絕不應掉以輕心。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違背了婚姻的神聖的理想。一個終身的債券,團結的理想丈夫和妻子在“一體”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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